财政部最新消息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时间定了
2018-04-12 11:58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财政部正式通知:17%和11%税率各下降1个点,2018年12月31日前一般纳税人可转为小规模
政策: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由中华会计网校财税专家吴志华为您解读
根据本通知,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定要关注以下五点
一、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为2018年5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过期不予办理。
二、 销售额小于等于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大于500万元企业不能转小规模纳税人。
三、 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已经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果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同时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客户都是一般纳税人,你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得不偿失。
四、 一般纳税人在转小规模之前,如有进项发票没有抵扣,要做转出处理,不能退税,所以转之前必须要认证完发票。
五、 要梳理企业的合同,要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要让供应商把进项发票开出来,能抵扣的全部抵扣。
总来的说,如果企业不能取得大量进项发票,同时客户也不需要专票,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且要将所有进项发票都认证,体现财务人员价值的时刻到了,一定要关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