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加强和引导院(部)(含继续教育学院)规范使用经费,院(部)对各种经费收入在上缴时填报《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计划财务处据此确认所在院(部)收入。
一、填报《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的主要收入类型:院(部)自创收入,企业捐赠(补偿)院(部)收入、培训收入、继续教育收入等。
二、申报方法及要求:实行“一项一报,随收随报”,每项收入在计财处综合科缴费开票过程时同时填报《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对于继续教育收入(仅指学生直接到计财处缴费情况),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向计财处财务科提供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和每单位标准过路费及其它费用相关情况,计划财务处备案。《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的填写必须依据充分、真实,务必经所在部门领导人签字。
三、对于2011年9月至今,因未提供《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而没有计入相关单位收入的部分,由各院(部)到计划财务处财务科统一打印明细,根据明细收入分项目填报《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并于2012年5月底前提供给计划财务处财务科。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填报《培训项目收支预算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