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 >> 服务指南 >> 正文
   下 级 频 道
  
  热 门 排 行
·发票开具单位信息表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
·关于举行2023年财务人员培训...
·财政部发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微信缴费流程
  新 闻 查 找


服务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作者:去 来源:去 浏览次数: 字体: 字体颜色
  阅读权限: 游客身份 添加时间:2017-06-26 10:02:11 发布人:计划财务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特别声明:本站资料版权归本站所有,如果有任何异议请 联系我们 ,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谢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2-2018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 0710-3568301